一、分专业拟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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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代码 |
专业名称 |
招生计划(含推免生数) |
复试比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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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0102 |
课程与教学论 |
3(2) |
1:1.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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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60100 |
考古学 |
12(3) |
1:1.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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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60200 |
中国史 |
40(4)(含大学生士兵计划1个) |
1:1.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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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60300 |
世界史 |
23(0) |
1:1.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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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65100 |
文物与博物馆 |
25(0)(含大学生士兵计划1个) |
1:1.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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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在复试录取过程中,学校和学院会根据各专业生源质量状况,对前期制订的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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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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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 |
地点 |
复试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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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3月26日周六下午13:00-13:50 |
各专业笔试教室 |
资格审核。按照《3044am永利集团2016年硕士生复试资格审查办法》要求带齐准考证、身份证、学历证书原件(往届)、应届毕业生交验学生证等证件进行资格审查。资格审核在考生考试所在专业笔试教室进行,由监考老师先资格审核,通过后审核后方可参加复试笔试考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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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3月26日周六下午14:00-15:00 |
文科楼402 |
中国史(史学理论、中国史学史、西方史学史、中西史学比较与交流、城市与区域历史地理、历史政区地理、秦汉史、简帛学、中国古代典章制度史、魏晋南北朝史、隋唐五代史、中国古代社会文化史、宋史、中国古代经济史方向)专业笔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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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3月26日周六下午14:00-15:00 |
文科楼403 |
中国史(中国近现代史、北京史、家庭史、北京近现代史、明清史、中国历史文献学、敦煌社会历史文献研究方向)专业笔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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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3月26日周六下午14:00-15:00 |
文科楼201 |
世界史专业笔试 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笔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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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3月26日周六下午14:00-15:00 |
文科楼318 |
考古学专业笔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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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3月26日周六下午14:00-15:00 |
文科楼204 |
文物与博物馆专业笔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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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 |
地点 |
复试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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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3月27日周日上午7:30 |
文科楼431教研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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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与教学论、中国史(史学理论、中国史学史、西方史学史、中西史学比较与交流)专业面试,需要核验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进行专业面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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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3月27日周日上午8:00 |
文科楼430教研室 |
考古学、文物与博物馆专业面试,需要核验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进行专业面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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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3月27日周日上午8:00 |
文科楼425教研室 |
中国史(秦汉史、简帛学、魏晋南北朝史、中国古代典章制度史、明清史、中国历史文献学、敦煌社会历史文献研究)专业面试,需要核验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进行专业面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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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3月27日周日上午8:00 |
文科楼426教研室 |
中国史(隋唐五代史、中国古代社会文化史、宋史、中国古代经济史)专业面试,需要核验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进行专业面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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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3月27日周日上午8:00 |
文科楼311教研室 |
中国史(中国近现代史)专业面试,需要核验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进行专业面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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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3月27日周日上午8:00 |
文科楼429教研室 |
中国史(北京史、家庭史、北京近现代史、城市与区域历史地理、历史政区地理)专业面试,需要核验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进行专业面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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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3月27日周日上午8:00 |
文科楼428教研室 |
世界史(世界上古中世纪史)专业面试,需要核验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进行专业面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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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3月27日周日上午8:00 |
文科楼427教研室 |
世界史(世界近现代史、全球史、国际关系史)专业面试,需要核验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进行专业面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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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|
文科楼428 |
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一2016年3月26日下午15:00-18:00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二2016年3月26日下午18:00-21:00,需要核验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进行专业加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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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复试考核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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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试内容 |
考核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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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|
随面试一起考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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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外语口语、听力测试 |
随面试一起测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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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专业笔试 |
笔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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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专业面试 |
面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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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|
笔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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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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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外语口语、听力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10%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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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专业笔试占复试总成绩的50%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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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专业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40%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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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作为录取参考,不合格者不予录取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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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,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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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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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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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初试、复试成绩权重分配 |
初试成绩占70%,复试成绩占30%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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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录取总成绩合成 |
录取总成绩=初试总成绩/5×70%+复试总成绩×30%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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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录取办法 |
对复试总成绩及格的考生,按录取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。 |